旅遊細則

顧客須知及注意事項


路線 收費

訂金

餘款

平日

旺季

平日

旺季

廣東省短線

$200

$500

出發前10天

出發前14天

中國長線及東南亞線

$1000

$2000

出發前10天

出發前14-21天

船票及自由行

全費

全費


2. 逾期未清繳餘款費用者,本公司得將其訂位作廢,所繳訂金概不發還;也不得將訂金轉予他人或轉用於其他出發日期或旅遊產品。凡於出發前7個工作天內繳交團費,恕不接受以支票付款。

3. 機票酒店自由行:訂金每位$1,000,訂房及航班機位一經確認,顧客須即時繳付餘款,恕不接受任何更改及取消。另如顧客經得本公司同意下所作出之任何更改,所涉及的一概由顧客負責,本公司只能嘗試更改,並不保證一定成功, 更改最終須根據航空公司及酒店的條款及訂位情況而作準。

4. 車/船酒店自由行:訂房一經作實後,任何形式之更改,需付手續費HK$200(每晚每房計)本公司只能嘗試更改,並不保證一定成功;更改最終須根據車/船公司及酒店的條款及訂位情況而作準。更改如於出發前七個工作天內申請,本公司有權決定接納與否。

5. 團費可能隨外幣升值、機票、船票、車票、酒店等價目或春節、復活節、暑假及聖誕節旺季漲價而調整,本公司保留調整價格之權利,顧客請於報名時向櫃檯職員查詢。燃料附加費及稅項如有調高,顧客須支付差額及不得因此要求取消或退還團費。
6. 顧客報名時請提供與所攜出發証件相同之英文姓名全名,中國線團隊同時須提供正確之出生日期、性別、回鄉証號碼及証件有效期,顧客必須核實有關資料正確無誤。如因顧客提供之資料有誤而遵致未能順利登機或支付其他額外費用,一切責任及費用,概由顧客負責及支付。

7. 顧客須於航機起飛前兩小時到達機場航空公司登記櫃檯辦理登機手續,逾時顧客需自行承擔一切責任及費用。航空公司及酒店有權於顧客未有使用首晚酒店或首段航班而將顧客所訂之一切有關服務在不設退款之情況下取消。

8. 在本公司所不能控制的特殊情況下,如戰爭、政治動盪、天災、惡劣天氣、交通工具發生技術問題、罷工和工業行動等,本公司有權在啟程或出發後取消或替換任何一項旅遊項目,亦有權縮短及延長旅程或更改交通工具,在此情況下,費用將酌量調節,顧客不得藉故反對。另外如團隊因此而取消,本公司將按香港旅遊業議會守則之「迫不得已」條款而作出安排。

9. 顧客如需取消訂位或更改出發日期,必須以書面通知為準,顧客如以電話通知,顧客亦必須根據本公司指定日期內親臨分行辦理有關手續及繳交費用,所需費用將按距離出發日子而定。而更改後的團隊,如最終因人數、交通工具問題或其他非本公司可控制的情況下,而引致不能成團出發或作更改,顧客於早前已繳交之更改手續費,恕不退還。辦理更改或取消團隊的手續及詳情,顧客請參閱行程表背頁之旅遊細則及責任問題。

10. 團員必須確定手持証件之有效日期,大部分國定均要求旅客持有之護照有效期達6個月或以上方能入境;本港居民前往中國:成人須帶備有效之回鄉證及永久性居民三粒星身份證,兒童(11歲以下)須帶備有效回鄉證及回港證。持外國證件進入中國需先取得簽證。(註:沒有‘星’號或沒有相片的身分證需帶備有效回港證)本港居民前往澳門:成人需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三粒星身份證;12-17歲之兒童需持有香港一粒星身分證;11歲以下之小童需持有香港兒童身分證、出世紙及有效BNO護照或有效回港證。出世紙或補領身分證之文件或特區護照不能出入澳門境。鑑於國際性證件種類繁多,如有疑問請主動向有關國家機構查詢。如因團員個人證件問題被當地拒絕入境,所引致的損失均由團員個人承擔,已繳交的團費及稅項,恕不退還。

11. 本公司提供代辦簽證乃服務性質,如簽證被有關機構拒絕,概與本公司無關;另因任何原因而令旅行團未能成行,所繳交辦理簽證之費用,恕不退還。

12. 若顧客未有依時到達集合地點隨團出發,需經本公司協助會合團隊,所涉及有關會合團隊之一切費用,概由顧客自付,否則將當自動放棄論,已付之團費及稅項恕不發還。另顧客需自費安排交通前往會合團隊,本公司不會安排工作人員於當地口岸接團,並保留向顧客收取手續費以支付長途電話及有關行政費用之權利。

13. 任何顧客若妨礙領隊或團體正常活動及利益,或在行動、言談上抵毀或侮辱其他顧客或服務人員者,本公司領隊或獲本公司授權之當地工作人員有權取消其隨團資格,而該顧客離團後之一切活動,概與本公司無關。所餘下未完成的旅程,概不會退還任何費用。

14. 在本公司不能控制的特殊情況下,如天氣惡劣,交通工具發生故障,以致調配需時,本公司有權因應當時情況取消或縮減行程時間,顧客不得藉故反對或退出。

15. 如團隊因人數不足或其他原因以致不能如期出發,本公司將按照會議指引的通知期知會團友取消,顧客不得異議,而所交旅費(除簽證費外)將全數退回旅客。

16. 暴雨或颱風訊號及特殊情況安排:

東南亞/中國長線團隊及自由行

中國廣東省團隊

  1. 當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懸掛時,除非收到本公司隨團領隊或職員通知團隊取消或延期出發,否則顧客需按原定時間抵達指定之集合地點報到及出發,逾時或缺席者當作放棄論。顧客不可因此要求退團。
  2. 非直航之中國線團隊如遇船停航,則改乘其他陸路交通工具。(船票差額及稅項會轉作支付有關陸路交通費用而不作退還)
  3. 如因天氣或機件故障或航空公司調動航班而引致任何航班或航機需更改或延誤,團加不得異議或要求取消及退款。
  4. 如遇旺季期間所安排之交通滿座,則改乘其他交通工具,團友需補回交通差額及稅項。
  5. 如天文台懸掛三號颱風信號或以上,旅客如要諮詢請電35794888。

  1. 如遇船停航,則改乘其他陸路交通工具。(船票差額及稅項會轉作支付有關之交通費用而不作退回)

  2. 如遇旺季期間所安排之交通滿座,則改乘其他交通工具,團友需補回交通差額及稅項。

  3. 如天文台懸掛三號颱風信號或以上,旅客如要諮詢請電35794888。

澳門及廣東省自由行

  1. 若出發當日,因颱風或惡劣天氣影響,引致香港往其他目的地之公共交通停頓,則本公司有權決定是否退款或安排其他入住日期。
  2. 如天文台懸掛三號颱風信號或以上,旅客如要諮詢請電35794888。


17. 本公司代顧客安排之交通工具體(如飛機、輪船、火車或巴士等)、住宿、膳食點、旅遊觀光點或娛樂項目,均非由本公司擁有、管理或操作。所有由本公司代顧客作出化上述安排,或代上述服務機構單位簽發之任何票券、交換文件、收據、合約或票據等,乃按照上述服務機構單位預先擬定的規則條款簽發。顧客如遇交通延誤、行李損失、意外傷亡及財物損失等,該向擁有、管理或操作有關交通工具、酒店、食肆、旅遊點或娛樂項目之機構直接交涉或追討賠償,本公司概不對該等遺失、傷亡或損失負責。對於非本公司職員之任何疏忽或失職,本公司也概不負責。顧客當根據有關服務機構單位之有關規則條款,進行追討交涉。顧客在行程中遇上任何事故(如,但不只限於參加任何娛樂或遊戲項目時發生意外)而導致傷亡或財物損失,本公司概不對該等傷亡或傷物損失負責。

18. 旅遊期間如發生任何意外,可能會引致龐大醫療費用、財物損失及其他開支,為保障顧客及其家人,本公司強烈建議顧客及隨團親友按其個人需要購買合適的旅遊保險,保險細則均以保險公司所列之條款為準。如購買旅遊保險,各受保人應仔細閱讀保險條款,並清楚明白各項包括及不包括承保之項目。各受保人更應照實申報其個人之特別情況,如任何現已存在之疾病、現有、不時復發或先天疾病等,因為漏報該等特別情況,可能會導致保險公司拒絕承擔責任。另香港旅遊議會建議顧客應購買旅遊保險,否則顧客需自行承擔一切責任及保險。

19. 本公司替參加外遊旅行團團員購買十萬元旅遊意外保險 (保障範圍包括因意外終身傷殘或身亡) (6星期至85歲以下受保),所有保險條款,限制及不承保事項,則以保險公司所簽發之保單為依據,有關資料請參閱行程書背頁。 為保障參團者權益,團隊上的資料,恕不透露;有關詳情請參閱行程書背頁之旅客資料私隱聲明。 其他細則及責任問題,顧客請參閱行程書背頁之“ 旅遊細則及責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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